2019遺屬補助標準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一般是以能維持當地羣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準)。對於在保護、搶救國家資財或在對敵鬥爭中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一些。遺屬補助費按應享受遺屬補助的人數和標準計算,其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暫行規定〉的通知》(民發[1980]5號、財事[1980]34號)等規定: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以後,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可以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不困難的不補助”的原則,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
(2)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羣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準)。對於在保護、搶救國家資財或在對敵鬥爭中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一些。遺屬補助費按應享受遺屬補助的人數和標準計算,其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
(3)補助對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的下列直系親屬和其他親屬:
①父(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夫年滿60歲,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母(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妻年滿50歲,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③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滿16歲,或者滿16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④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16歲,或者滿16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4)上述補助對象參加勞動或農業生產所得的報酬,應作為本人的生活費用,在計算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時,要把這部分收入考慮在內。
(5)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數額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費以後,所餘部分應作為遺屬生活費,不足時,再給予補助。扣除標準,由各地區根據本地區一般工作人員的生活水平確定。
(6)遺屬在享受定期補助以後,如遇有特殊困難,死者生前所在單位,還可酌情給予臨時補助。
(7)享受補助的遺屬,因經濟收入增加、就業和人員減少,可根據新的情況減發或者停發其生活困難補助費。
(8)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的經費內支付。
國營企業離退休幹部死亡後,對於生活上確有困難的供養直系親屬,可暫由發給撫卹費的單位,按其困難大小給予適當補助。所需費用按現行撫卹費開支渠道解決。
-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轉移大額財產,是不是違法行為
律師解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
-
夫妻雙方都在在外地,要辦離婚手續是不是必須要本人要回老家才能辦?
律師解析: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因此,一般情況下是不能異地辦理離婚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
婚姻共同財產怎麼分割
律師解析:婚姻共同財產分割的流程為:1、協商處理。在離婚時,男女雙方有權根據雙方的意願,自主決定共同財產的歸屬權。雙方可以約定共同財產歸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分割。2、由人民法院根據相關原則判決。如果男女雙方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
-
專用發票網上申請流程
開具正數專用發票:進入系統、發票管理、發票開具管理、發票填開、發票號碼確認、進入“專用發票填開”界面、填寫購貨方信息、填寫商品信息、打印發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