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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可以做主出租共有房屋嗎

如果房屋是夫妻共有,從法律層面上來説,需要夫妻雙方都同意同意才可以。

夫妻一方可以做主出租共有房屋嗎

《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七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共有,一般是一人一半產權,任何一方都不能單獨處分房產,不能賣也不能租。

如果一方不同意出租租賃合同無效,要求承租人搬出的話,承租人就不能租住,雖然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簽訂租賃合同時,如果是共有房屋,一方沒時間或者別的原因不能出面,建議要求出具書面授權,避免糾紛。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