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
首先給大家介紹一下什麼是受脅迫的婚姻
依據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及其司法解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相關規定,被脅迫婚姻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與之結婚的婚姻。可見,脅迫婚姻顯然是違背了當事人的真實意願,在法律層面也違反了我國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和原則。那麼,被脅迫的婚姻是否可以撤銷呢?
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本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但是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超出這個時間再撤銷的,不會得到支持。另外,如果被脅迫人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怎麼辦?我們的法律還是非常人性化的,考慮到了這種情況,規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可以從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撤銷申請
被脅迫的婚姻被撤銷後,有什麼法律後果呢?依據法律規定,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按共同共有判決,一方當事人能夠證明這些財產歸自己的除外。當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正常婚生子女的權利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男方沉迷網賭不知悔改,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律師解析:沉迷網賭本身不屬於法定的離婚財產依法多分的情形,但如果因沉迷網賭導致符合離婚財產多分的情形,是可以在訴訟離婚中主張依法多分婚內財產。我國民法典對於離婚財產分割依法多分的情形有明確的規定:第1090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
-
無犯罪記錄證明只能在户籍所在地開嗎
律師解析:無犯罪記錄證明不是隻能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無犯罪記錄證明原則上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長期在外居住的,如能提供相關證明暫住證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公安機關也可予以辦理。居民調取本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可以憑本人户口和身份證,向户籍地派...
-
鬧離婚砸家犯法嗎
律師解析:看具體情況:一、如果砸的東西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砸家的行為侵犯了對方的正當權利,屬於違法行為。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鬧離婚砸家的行為不是違法行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
-
辦兵役證需要什麼證件
律師解析:關於兵役證的辦理:一、本人辦理。帶户口本和身份證,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武裝部辦理;二、家人幫辦理。帶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武裝部辦理;注意:一定要是户籍所在地,因為,每個地區生成的兵役證號碼不一樣,必須是户籍所在地。相片沒有強制規定,有的地方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