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身份證造假怎麼處罰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是指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處罰事由,犯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情節嚴重,是指偽造、變造的次數多、數量大;非法牟利數量大的;因他人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進行犯罪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之一 【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居民在進行二代身份證更換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而補領及掛失所繳費用也是有明文規定的,換證工本費20元,掛失40元。在領取新證件時應攜帶舊身份證前往,由公安機關統一對舊身份證進行作廢處理,以保證安全。

身份證造假怎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