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委託形成條件有什麼
(1)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復代理的目的不是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為了更好地實現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復代理必須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徵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認為有必要進行轉委託,應在事先用書面或者口頭的方式與被代理人聯繫,詢問其意見。
(3)確因情況緊急而來不及告訴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進行轉委託,事後將轉委託的情況及時告訴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對事後才被告知的轉委託,既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如表示同意,則取得與事先同意相同的效果;如表示不同意,則轉委託不能成立,代理人應對轉委託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但代理人如能證明轉委託是因緊急情況,來不及徵求被代理人的同意,迫不得已而作出的,則被代理人不能拒絕轉委託,必須對其予以承認。
(4)轉委託在正常情況下,應該辦理轉託手續。若因代理人轉託不明,而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要求賠償損失,被代理人承擔責任後,可以要求代理人賠償損失,復代理人有過錯的,應負連帶責任。
-
有過錯的一方能否起訴離婚
律師解析:能。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起訴離婚。有過錯的一方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法...
-
小三無力償還老公贈予的錢財怎麼辦?
律師解析:儘快對小三提起贈與合同糾紛之訴。如果能夠協商可儘量協商,無法協商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有對方的財產線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請保全。首先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
-
什麼是家事代理權
家事代理權,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務與第三人為一定法律行為時相互代理的權利,即夫妻於日常家事處理方面互為代理人,互有代理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條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
-
如何查自己有沒有案底?
律師解析:攜帶身份證去户籍地派出所查詢。但是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會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一般情況下,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公民個人因考學、參軍、招工需要,可以自行向公安機關申請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