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分居還具有互相撫養的義務嗎
有。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的權利”。扶養的方式包括兩種,一種是共同生活扶養,即被扶養人與扶養義務人同住一起;另一種是定期支付扶養金,或以實物進行扶養,包括定期的體力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夫妻之間的互相扶養既是權利又是義務,這種權利義務是平等的。也就是説,丈夫有扶養其妻子的義務,妻子也有扶養其丈夫的義務;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領對方扶養的權利。根據本條的規定,有扶養能力的一方,對於有殘疾、患有重病、經濟困難的配偶,必須主動承擔扶助供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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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履行撫養協議如何辦
律師解析:離婚不履行撫養協議的辦法:1、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自行就撫養糾紛進行協商處理;2、若雙方無法達成協商的,則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請求依法判決履行撫養協議,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對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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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家庭成員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律師解析:證明遺棄家庭成員,可以蒐集以下證據:(1)行為人能夠撫養但是拒絕撫養家庭成員的證據,如兒女對失去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的父母不承擔經濟供給義務,或子女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2)可以作為證據的包括親戚鄰居等證人證言、被遺棄人的陳述、扶養人將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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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有子女需要哪些手續辦理呢
律師解析: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然後需要雙方本人帶上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到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有小孩,還需要提供小孩的户籍證明。如果有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割的,還需要提供財產的證據材料。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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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撫養費不給咋辦?
律師解析:離婚後一方不給撫養費,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針對判決書的撫養費條款申請強制執行。倘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不承擔撫養費。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