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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誰手上就判給誰嗎

不是。離婚孩子判給誰,法院會綜合考慮全案情況,主要考量以下因素: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撫養權由父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法院將按照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
3、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該徵求子女的本人意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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