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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話孩子一般怎麼判

離婚的話孩子一般怎麼判要分具體的情況,主要是:
1、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2、哺乳期後的子女,兩週歲以上的,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的,由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3、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者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該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離婚的話孩子一般怎麼判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三條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