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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記結婚彩禮返還訴訟費繳納標準是什麼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應當返還給付的彩禮,不返還彩禮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於雙方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訴訟費的收取應該按照財產案件收費,訴訟費繳納標準要看彩禮的價值多少。
《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五條案件受理
(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二)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一元至五十元;
(四)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
1、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
3、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
4、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
5、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
6、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7、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未登記結婚彩禮返還訴訟費繳納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