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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子增值部分怎麼算計算方法是如何的

第一: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房屋總價款(房屋購買價格貸款總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夫妻共同還貸部分。
第二:增值部分=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實際總房款(房屋購買價格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共同還貸部分。
第三: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本金總額÷房屋購買價×(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房屋購買價)
第四: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本金總額÷房屋購買價×(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結婚時房屋價值)
第五: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房屋購買價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結婚時房屋價值)
第六: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購房成本(如首付、税費、裝修、已還貸款等)×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夫妻共同還貸部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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