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應如何舉證證明財產的性質

當事人可以提交證據來證明以下財產屬於個人財產:
1、財產是婚前取得的證據。男女雙方結婚前的財產,不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結婚後,都屬於一方所有。這個財產的性質不會因為結婚年代的長短而發生變化,除非夫妻雙方對於財產的歸屬有了書面的重新約定。
2、醫療費、生活補助費是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證據。
3、財產明確歸一方所有的遺囑或贈與合同
4、物品屬於一方專用的證據。
5、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
6、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應如何舉證證明財產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