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方違約責任承擔的方式有哪些
轉包分包糾紛1.39W
發包人違約情形有以下幾種:
1、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
2、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
3、因發包人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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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無效時無效合同價款如何結算
合同被確認無效,便不發生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所期望的效力,合同的條款對於當事人不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儘管合同因無效而不發生當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力,但是由於訂立該合同或者已經全部或部分履行該合同,在當事人之間將根據不同情況發生其他的法律效力,包括返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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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以索賠的施工賠償有哪些
承包人可以索賠的施工賠償包含以下內容:1、發包人沒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創造施工條件所造成的損失;2、工程設計變更導致工期延長的損失;3、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造成的損失;4、發包人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這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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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發包人是否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律師解析:總承包人將部分工程分包給承包人的,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一、分包工程是指施工企業承包某總包工程中的部分專業工程。總包施工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將部分專業工程分包給其他專業施工企業,如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將總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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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工程可以轉包嗎
不可以。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直接將全部工程轉包出去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別人,是違法行為。可以去法院起訴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