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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投標程序包括哪些步驟?

公開招投標程序包括哪些步驟:

公開招投標程序包括哪些步驟?

按照招標人和投標人蔘與程度,可將公開招標過程粗略劃分成招標準備階段、招標投標階段和決標成交階段。

1、招標準備階段主要工作。

招標準備階段的工作由招標人單獨完成,投標人不參與。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選擇招標方式。

a、根據工程特點和招標人的管理能力確定發包範圍;

b、依據工程建設總進度計劃確定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招標次數和每次招標的工作內容;

c、按照每次招標前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選擇合同的計價方式;

d、依據工程項目的特點、招標前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合同類型等因素的影響程度,最終確定招標方式。

(2)辦理招標備案。

招標人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招標手續。招標備案文件應説明:招標工作範圍;招標方式;計劃工期;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招標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自行招標還是委託代理招標等內容。獲得認可後才可以開展招標工作。

(3)編制招標有關文件。招標準備階段應編制好招標過程中可能涉及的有關文件,保證招標活動的正常進行。這些文件大致包括:招標廣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合同協議書,以及資格預審和評標的方法。

2、招標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

該階段從發佈招標廣告開始,到投標截止日期為止的時間。

(1)發佈招標廣告。招標廣告的作用是讓潛在投標人獲得招標信息,以便進行項目篩選,確定是否參與競爭。

(2)資格預審。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主要考察該企業總體能力是否具備完成招標工作所要求的條件。公開招標時設置資格預審程序,一是保證參與投標的法人或組織在資質和能力等方面能夠滿足完成招標工作的要求;二是通過評審優選出綜合實力較強的一批申請投標人,再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以減小評標的工作量。

(3)發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通常分為投標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和技術資料、工程量清單幾大部分內容。

(4)現場考察。招標人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時間組織投標人自費進行現場考察。設置此程序的目的,一方面讓投標人瞭解工程項目的現場情況、自然條件、施工條件以及周圍環境條件,以便於編制投標書;另一方面也是要求投標人通過自己的實地考察確定投標的原則和策略,避免合同履行過程中他以不瞭解現場情況為理由推卸應承擔的合同責任。

(5)解答投標人的質疑。招標人對任何一位投標人所提問題的回答,必須發送給每一位投標人保證招標的公開和公平,但不必説明問題的來源。回答函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如果書面解答的問題與招標文件中的規定不一致,以函件的解答為準。

3、決標成交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

從開標日到簽訂合同這一期間稱為決標成交階段,是對各投標書進行評審比較,最終確定中標人的過程。

(1)開標。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由招標人主持開標會議,所有投標人均應參加,並邀請項目建設有關部門代表出席。開標時,由投標人或其推選的代表檢驗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後,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所有在投標緻函中提出的附加條件、補充聲明、優惠條件、替代方案等均應宣讀,如果有標底也應公佈。開標過程應當記錄,並存檔備查。開標後,任何投標人都不允許更改投標書的內容和報價,也不允許再增加優惠條件。投標書經啟封后不得再更改招標文件中説明的評標、定標辦法。

(2)評標。評標是對各投標書優劣的比較,以便最終確定中標人,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工作。大型工程項目的評標通常分成初評和詳評兩個階段進行。

a、初評。評標委員會以招標文件為依據,審查各投標書是否為響應性投標,確定投標書的有效性。投標書內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即視為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和條件響應存在重大偏差,應於淘汰。

1)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擔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標擔保有瑕疵;

2)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由投標人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記載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完成期限;

4)明顯不符合技術規格、技術標準的要求;

5)投標文件記載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6)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7)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對於存在細微偏差的投標文件,可以書面要求投標人在評標結束前予以澄清、説明或者補正,但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範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b、詳評。詳評通常分為兩個步驟進行。首先對各投標書進行技術和商務方面的審查,評定其合理性,以及若將合同授予該投標人在履行過程中可能給招標人帶來的風險。評標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可以單獨約請投標人對標書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説明,但澄清或説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範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澄清內容也要整理成文字材料,作為投標書的組成部分。在對標書審查的基礎上,評標委員會依據評標規則量化比較各投標書的優劣,並編寫評標報告。

c、評標報告。評標委員會經過對各投標書評審後向招標人提出的結論性報告,作為定標的主要依據。評標報告應包括評標情況説明;對各個合格投標書的評價;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等內容。

(3)定標。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招標人應該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定標原則是,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各項要求,並經評審的價格最低,但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

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並退還他們的投標保證金或保函。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中標人拒絕簽訂合同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九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公開招投標程序大致是可以三部分,準備招標階段一般都是招標人的工作,辦理各種審批;投標以及決標都是雙方參與,大家對投標方案進行相關的瞭解,確定每個方案的優勢和劣勢,最後決定誰中標的一個過程。招標人要注意,一旦發出通知書,是不能隨便更改,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以上就是“公開招投標程序包括哪些步驟?”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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