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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方式一般有哪幾種呢?

一、工程承包方式一般有哪幾種

工程承包方式一般有哪幾種呢?

第一,建設全過程承包也叫“總包”,或“一攬子承包”,即通常所説的“交鑰匙”。採用這種承包方式,建設單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單位即可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設備詢價與選購、材料訂貨、工程施工、生產職工培訓、直至竣工投產,實行全過程、全面的總承包,並負責對各項分包任務進行綜合管理、協調和監督工作。

第二,階段承包的內容是建設過程中某一階段或某些階段的工作。在施工階段,還可依承包內容的不同,細分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等三種方式。

第三,專項承包的內容是某一建設階段中的某一專門項目,由於專業性較強,多由有關的專業承包單位承包,故稱專業承包。

第四,“建造—經營—轉讓”承包。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個大承包商或開發商牽頭,聯合金融界組成財團,就某一工程項目向政府提出建議和申請,取得建設和經營該項目的許可。

二、工程承包主要有哪些類型

(1)基礎設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壩、運河工程;公路和鐵路建設;地下建築工程(管道、導井和地下道);橋樑、港口和岸上建築(碼頭、棧橋、疏浚防波堤);飛機場、導彈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動力工程;仿歷史或名勝古典建築工程等。

(2)以資源為基礎的工程。如石油開發、煉油廠、礦山、鍊鋼廠、化工廠、化肥廠等。

(3)製造業工程。如造紙廠、紡織廠、機器廠等。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複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