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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工程承包合同範文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鄉村工程承包合同範文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鄉村工程承包合同範文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工程範圍;

2、建設工期:開工和單項、全部工程竣工日期;

3、工程質量;

4、技術標準;

5、工程造價;

6、技術資料交付時間;

7、材料設備供應責任;

8、撥款或貨款數額和結算辦法;

9、交工驗收及相互協作等條款。

二、工程承包合同的生效條件有哪些?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鄉村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原則有哪些?

1、全面履行原則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這一規定,確立了全面履行原則。

全面履行原則,又稱適當履行原則或正確履行原則。它要求當事人按合同約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的履行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訂立合同的當事人間具有相當於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當事人受合同的約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是自明之理。

2、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協作履行原則

協作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不僅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債務,而且應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的要求協助對方當事人履行其債務的履行原則。合同的履行,只有債務人的給付行為,沒有債權人的受領給付,合同的內容仍難實現。不僅如此,在建築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提供服務合同等場合,債務人實施給付行為也需要債權人的積極配合,否則,合同的內容也難以實現。

4、情勢變更原則

情勢變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後,履行前,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成立的基礎發生變化,如繼續履行合同將會造成顯失公平的後果。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當事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者解除合同,以消除不公平的後果。情勢變更的實質,乃是誠實信用原則之具體運用。

事實上,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內容都大同小異,並不會因為是鄉村工程承包合同就有什麼特別的規定,在農村,村民修自建房的時候最好也跟承包方簽訂書面合同,正是因為大多數村民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若沒有書面承包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對雙方都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