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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評定辦法在我國是怎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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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評定辦法在我國是怎樣規定?

最近一段時間,各個省份的政府都在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督和管理。這是因為各地頻繁出現質量不過關的工程。當然,我國也有工程質量評定方法,那麼工程質量評定辦法在我國是怎樣規定的?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建築工程質量評定方法是什麼?

1、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應該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2、分部工程應該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3、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4、建設單位接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設計,監理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5、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15天)將竣工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建築工程質量評定由誰具體實施?

建築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是施工單位進行質量控制結果的反映,也是竣工驗收確認工程質量的主要方法和手段。驗收評定工作的基礎工作在施工單位,即主要由施工單位來實施,並經第三方的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或竣工驗收組織來確認。監理(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負責監督檢查,使質量評定準確、真實。建築安裝工程質量驗收是在施工企業白檢合格後,再由監理或建設單位進行驗收。

三、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條件是什麼?

1、檢驗批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2、分項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項工程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工程質量評定是需要對單位工程以及分部工程都要進行的。其次就是工程質量評定的時候需要有專業人員的組織之下進行。當然,對於分項工程的質量方面的檢驗肯定需要控制資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