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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監控主體包括哪些?

工程質量,雖然國家制定了相關標準,但標準也需要有人落實才行,總結起來還是一句話,工程質量的控制還是得依靠具體的主體去落實,去實行,最終還是要靠人去執行。為此,我們需要知道工程質量控制的主體有誰,那麼,工程質量監控主體包括哪些?詳情參考下文。

工程質量監控主體包括哪些?

工程質量控制按其實施主體不同,分為自控主體和監控主體。

前者是指直接從事質量職能的活動者,後者是指對他人質量能力和效果的監控者。

(1)政府的工程質量控制

政府屬於監控主體,它主要是以法律法規為依據,通過抓工程報建、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材料和設備準用、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主要環節實施監控。

(2)建設單位的工程質量控制

建設單位屬於監控主體。

工程質量控制按工程質量形成過程,建設單位的質量控制包括建設全過程各階段:

1)決策階段的質量控制,主要是通過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選擇最佳建設方案,使項目的質量要求符合業主的意圖,並與投資目標相協調,與所在地區環境相協調。

2)工程勘察設計階段的質量控制,主要是要選擇好勘察設計單位,要保證工程設計符合決策階段確定的質量要求,保證設計符合有關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規定,要保證設計文件、圖紙符合現場和施工的實際條件,其深度能滿足施工的需要。

3)工程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一是擇優選擇能保證工程質量的施工單位,二是擇優選擇服務質量好的監理單位,委託其嚴格監督施工單位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並形成符合合同文件規定質量要求的最終建設產品。

(3)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控制

工程監理單位屬於監控主體,主要是受建設單位的委託,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制定和實施相應的監理措施,採用旁站、巡視、平行檢驗和檢查驗收等方式,代表建設單位在施工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和控制,以滿足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的要求。

(4)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控制

勘察設計單位屬於自控主體,它是以法律、法規及合同為依據,對勘察設計的整個過程進行控制,包括工作質量和成果文件質量的控制,確保提交的勘察設計文件所包含的功能和使用價值,滿足建設單位工程建造的要求。

(5)施工單位的質量控制

施工單位屬於自控主體,它是以工程合同、設計圖紙和技術規範為依據,對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交付階段等施工全過程的工作質量和工程質量進行的控制,以達到施工合同文件規定的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監控主體可以説基本囊括了與工程項目有關的主體,比如政府的相關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這些主體對工程的質量監控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缺一不可。所以,這些主體各司其職,才能保證工程質量達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