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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投訴找哪個部門?

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投訴找哪個部門?

一、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投訴找哪個部門?

凡是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建築裝飾裝修等工程在保修期內和建設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質量問題,均屬投訴範圍。對超過保修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質量問題,由產權單位或有關部門處理。

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工作在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及時、依法解決的原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投訴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投訴中心負責。省直有關部門的工程質量投訴受理工作,由各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市(地)及以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要成立相應工程質量投訴機構,負責受理本轄區內的工程質量投訴,並辦理上級批辦的投訴。

二、山東省市建築行政部門的主要職責包括哪些?

1、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質量投訴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制定全省工程質量投訴處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

(3)對各市地和省直有關部門的投訴處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協調;

(4)受理全省範圍內的工程質量投訴。

2、市地以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質量投訴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工程質量投訴處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

(2)組織、協調和監督本地區、本部門的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工作;

(3)受理本地區、本部門範圍內的工程質量投訴,辦理上級批辦的投訴。

綜上所述,工程質量一旦出現問題或者缺陷,可能影響建築物的使用,作為業主可以到當地的建築主管部門投訴,如果工程質量問題比較嚴重,還可以直接到山東省建築工程質量投訴中心。相關部門接到投訴後會展開調查,出具工程質量問題報告,責令建築企業對工程質量進行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