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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的違約金違約者需要承擔嗎?

一、建築工程合同的違約金違約者需要承擔嗎?

建築工程合同的違約金違約者需要承擔嗎?

建築工程合同的違約金違約者肯定是需要承擔的,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二、合同違約不支付違約金怎麼辦?

違約方不支付違約金,守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以判定違約金計算時間,至判決生效之日止。人民法院一旦對當事人的爭議作出生效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紛爭及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是否承擔、如何承擔由此確定,當事人應當按照人民法院判決的要求履行義務,包括賠付違約金。

此時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的不再是違約責任,而是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責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行為已不再是違約的行為,而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其應承擔的不再是違約責任,而是法定的遲延履行責任,其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再是賠付違約金,而是按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建築工程工程合同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1、違約金適用的一般原則性規定。

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處理。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總價。約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為限。

2、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應注意不同時期的計算參考依據。

約定違約金具有如下特徵:

(1)違約金的數額是雙方預先確定的;

(2)違約金是—種違約後的補救措施;

(3)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

綜合上面所説的,合同違約是需要由違約方承擔起所有的違約責任,而對於承擔的方式就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好就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