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工程完工後補合同合法嗎?

一、工程完工後補合同合法嗎?

工程完工後補合同合法嗎?

工程完工後補合同合法,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由於正當理由需要簽訂之後後補技術合同,這種情況在法律規定和要求下,也是可以的,實際合同運用過程中也經常會發生,但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要求。

依據我國規定,技術合同是可補備案的,法律法規規定要登記的合同,要辦理登記才會生效的,而法律並沒有規定技術服務合同要備案,所以由當事人決定是否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二、技術合同包括什麼類型?

技術合同的類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之間就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可參照技術開發合同的規定訂立合同。

2、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及技術引進所訂立的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 技術諮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諮詢服務,另一方支付諮詢報酬的合同。

4、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和承攬合同。

工程方面的一些合同,是可以在雙方當事人可能在當初做工程的時候就沒有簽訂書面的合同,在工程完工之後再補籤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都同意,而且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之下,基本上也是屬於合法有效的。這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作出的一種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