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工程質量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1、委託,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

工程質量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2、受理,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審核。

3、初次鑑定。

4、補充鑑定。

5、重新鑑定 。

6、複核鑑定 。

7、司法鑑定文書的出具。

《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標籤: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