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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應該在哪裏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應該在哪裏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是確定事故等級的一項程序,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事故的受害者必然經歷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但是事故的當事人一般不知道哪些機構可以做傷殘鑑定以及怎麼確定傷殘鑑定部門。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作相關解答。

一、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在哪裏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主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的法醫中心作出,事故當事人據此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2005年10月1日實施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明確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鑑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託從事司法鑑定業務。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鑑定機構。

最好是案件起訴到法院後,向法院申請做傷殘鑑定,由法院組織雙方選擇或者指定鑑定機構,這樣最穩妥,鑑定報告效力最強。

如果是自己單方尋找的鑑定機構,如果開庭時被告不認可申請重新鑑定,法院一般會支持重新鑑定的,這樣既浪費時間,又損失鑑定費。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二、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須知: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在治療終結後,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起訴後向法院申請傷殘評定。

)、傷殘評定前應準備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證、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複印件)。

2、骨折傷者要準備受傷初期及治療期間的X光、CT片。

3、交通隊、法院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委託書。

)、法醫可根據病情需要做進一步檢查。如評定材料不足後未到評定時機不予受理。建議:骨折及輕、中度顱腦損傷3個月以上,高度顱腦損傷6個月以上進行評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是一項很重要的環節,需要事故的當事人引起足夠的重視。因為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確定的傷殘等級時事故受害者主張賠償標準的依據和前提。如果關於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你有什麼專業的問題需要諮詢的,可以訪問本站網站獲得解答。

標籤:傷殘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