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鑑定 > 交通事故鑑定

2021陝西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是什麼?

2021陝西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陝西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是什麼?

1.法條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2.計算方法

(1)計算公式:

①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下)=(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係數)

②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上75週歲以下)=(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實際年齡)×傷殘賠償係數)

③殘疾賠償金(75週歲以上)=(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傷殘賠償係數)

(2)傷殘賠償係數

二、殘疾輔助器具費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2. 計算方法

殘疾輔助器具費以補償傷者的實際損失為目的,對使用年限具有顯著可能超過二十年的傷者,其殘疾輔助器具費應當按照傷者的實際使用器具的單價計算至平均壽命七十週歲。

三、被扶養人生活費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綜上所述,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賠償金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撫養人有數人的,累計賠償總額,不超過居民人均消費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