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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新交通傷殘鑑定評定法規是什麼?

一、新交通傷殘鑑定評定法規是什麼

2022新交通傷殘鑑定評定法規是什麼?

1、客觀評定原則

傷殘鑑定應以人體傷後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實事求是地評定。

2、比照評定原則

遇有《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標準以外的傷殘程度者,可根據傷殘的實際情況,比照標準中最相似等級的傷殘內容和附錄A的規定,確定其相當的傷殘等級。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質的傷殘,不應採用標準條文兩條以上或者同一條文兩次以上進行評定。

3、分別評定原則

傷者符合2處以上傷殘等級的,鑑定結論中應當寫明各處的傷殘等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在全面規範人體傷殘程度的同時,該標準還建立了多等級傷殘和肢體功能喪失的綜合計算數學方法,引入了肩關節複合體的概念並建立了功能喪失的計算方法,為解決多處傷殘和肢體功能喪失的計算及肩胛帶傷殘的評定問題提供了依據。在該標準實施後,對多處傷害造成的多處傷殘不再直接進行綜合評定,而是按受傷部位分別評定殘級,再根據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方法,確定傷殘賠償指數,計算出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

4、排除原傷病原則

鑑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時,應排除其原有傷、病等進行評定。

二、交通事故需要注意的事項

1、事故現場

當發生了交通事故以後,車主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內亮起車輛的危險警告燈,並在車後面設置危險警告標識牌。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防止有後面的車進行追尾的碰撞,從而保障車內的人員以及車輛自身的安全。除了設立了警示標識以後,還要對事故的現場進行拍照取證,這是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論的事故證據,在移動車輛之前進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為了避免車主不認問題出現。再填寫相應的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這樣就可以到定損機構進行車輛定損,從而完成相應的維修與檢測工作。

2、馬上停車

在汽車運行安全的情況下馬上停車,關掉引擎(以免汽車起火)並打開緊急燈讓其閃亮;立即記下對方車的牌號(車上應隨時備有筆和紙,甚至照相機),以防對方在出交通事故後開車跑掉。

3、發出警示

保護好現場;向其他車輛發出警告,亮起危險警告燈;在路上擺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4、情況估計

迅速估計現場情況,事故涉及多少人?受傷人員數量及狀況?涉及多少輛車?漏出的燃油是否會着火?現場是否有人受過急救訓練。

5、護理傷者

切勿移動受傷者,除非傷者面臨危險(如着火、有毒物體滲漏),因為您的移動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如果傷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則旁人不可做任何事情,除非確實懂得怎樣護理傷者;不可給傷者喂任何食物或飲料。

6、防止危險

關掉所有肇事車輛的發動機;禁止吸煙;當心其他易燃物品;儘可能防止燃油泄露;當心危險物品,慎防危險性液體、塵埃及氣體積聚。

7、馬上求救

需要求救時,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邊的移動電話,在高速公路上可使用定點的路邊的求救電話。求救時詳細説明發生意外的地點及人員傷亡情況。

8、記錄現場

如事故發生時有目擊者,要立即記下目擊證人的姓名、地址及電話(如證人在另一輛車中,要立即記下車牌號碼);記下交通方向、交通燈的信號、行車線、交通標誌及碰撞位置;最好能用紙畫出交通事故發生的草圖;如備有照相機,最好將事故現場及車碰撞的部位拍下來。

9、互換資料

包括車款、出廠年份、車牌號碼及有效日期;車輛註冊地;司機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及電話號碼;駕駛執照號碼;車主姓名及住址(有時車主與駕車人不是同一人);保險公司及保單號碼。還要記下事故發生的時間、日期及地點;時速限制及對方車的時速估計;發生事故的車輛數量;對方車輛的乘客數量(分成人、小孩)

10、及時報案

輕微交通事故可進行快速處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報案中心報案。如遇有傷亡或較大損失,應立即報警,詳細説明事故發生地點及傷亡人數。在警察查完現場後一定要求警察給你事故報告,及該警員的姓名、編號、所屬分局及電話號碼。

11、人員轉移

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上人員應當立即下車,不要在路上逗留,迅速轉移至路外或者安全地帶,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傷殘的鑑定費用是由肇事人進行支付的,不過在鑑定的時候需要先付鑑定費,才可以鑑定,受害人需要先進行墊付,之後由肇事人補給。傷殘的等級越高賠償的金額也就越多,如果雙方中有對鑑定結果有異議的,是可以進行重新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