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橫突骨折交通傷殘鑑定結果什麼時候出
一、2個橫突骨折交通傷殘鑑定結果什麼時候出
交了申請,等勞動管理部門通知後,受傷的勞動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勞動能力鑑定。做完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要在六十日內作出鑑定結論。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十日。費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拿到工傷鑑定結果後該做什麼
1、是看鑑定的級別有沒有問題,你要是對鑑定結論(級別)不服或有疑義,可以在受到鑑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結論申請。
2、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3、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4、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5、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三、鑑定機構
工傷待遇的享受,有賴於合理科學的工傷鑑定。基於當事人的申請,整個工傷鑑定程序就正式宣告開始啟動。不過哪些組織擁有進行鑑定的資格呢?這個我們則需要十分明確才行。勞動鑑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鑑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鑑定小組”。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衞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的主管領導組成。少數地方還吸收物價、民政等部門的同志和大醫院院長參加。勞動鑑定委員會主任大都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主管領導擔任或由市、縣的政府負責人擔任。
省、市、縣三個層次的勞動鑑定委員的職責範圍各有不同:
1、縣(縣級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於縣所屬單位的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按有關規定對需要進行勞動鑑定的本縣所屬單位的職工進行勞動鑑定。
2、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勞動鑑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職工傷亡事故、職業病的有關資料,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和工傷檔案;
(3)準備上報所需材料,做好勞動鑑定案件的上報工作;
(4)協助企業做好傷、病、殘職工的管理工作。
綜上所述,在交通事故當中受到傷害應該及時進行傷殘鑑定,得到鑑定結果後才能根據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要求對方作出相應的賠償,同時保險公司還會根據鑑定結果賠償相應的傷殘賠償金,而鑑定結果會在六十天內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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