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鑑定 > 交通事故鑑定

八級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是多少?

八級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是多少?

八級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是多少?

八級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根據不同地區有所不同,一般在2-5萬元之間。一般賠償以下項目:

(一)醫療費

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實報實銷。

另外需要説明兩點:

1、如對方肇事車輛投保了交強險,交強險保險公司應當在一萬元限額內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當然,前提條件是對方車輛對事故負有責任。

2、有的案件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或者一審終結後,還會繼續產生醫療費用,這些費用待實際發生後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或保險公司承擔。

(二)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不能舉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參照受訴法院相同(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

(三)護理費

按護理人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收入參照當地從事同等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在常州,一般住院期間的護理費按照55元每天計算,出院期間的護理費按照50元每天計算。

(四)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必要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轉院發生的費用實報實銷。

一般按照住院時間、居住地與醫院的遠近程度、複診的次數相對應。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

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六)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在常州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張營養費的,一般應當通過鑑定機構的鑑定來確定營養期限,否則法院很難支持。

(七)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係數)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下,應當根據造成的傷殘情況進行賠償,一般要在傷員醫療救助完畢的情況下,根據傷殘鑑定的等級以及結果來進行確定賠償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每個傷殘等級的類型和賠償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具體的情況應當根據傷員的受傷部位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