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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傷殘等級鑑定

聽力傷殘等級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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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的聽力出了問題,諮詢下聽力傷殘等級鑑定

1.根據所描述的傷情,結合《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十級傷殘鑑定標準第27項之規定,“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一耳≥56 dB”的傷殘等級才可以鑑定為10級,具體的結果要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專家組的鑑定結論了;
2.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進而獲得傷殘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聽力傷殘等級鑑定的相關規定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