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再婚家庭孩子撫養費需要支付嗎?

再婚家庭孩子撫養費需要支付嗎?

一、再婚家庭孩子撫養費需要支付嗎?

只要是屬於雙方的孩子就需要支付撫養費用;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撫養義務,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十八週歲為止。再婚後給付撫養費的具體數額與離婚後再婚前的給付數額是一致的,即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情況,再結合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確定。

二、孩子撫養費支付的標準是怎麼樣的?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對於在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對於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3)對於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三、撫養費支付的方式有哪些?

大概有兩種給付方式:

1.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2.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給付。

如果協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擔全部撫養費的,如果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即使達成上述孩子撫養協議,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綜合上面所説的,孩子撫養費用是由不撫養孩子的一方來進行給予,如果是屬於再婚的家庭也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撫養費的標準就會按當事人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來進行支付,如果孩子在兩個或者是兩個以上的就可以適當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