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寫監護人可以寫誰的名字?
由於未成年人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因此在我國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是需要有監護人的。我們知道,未成年人正處於求學階段,而在入學時,學校會要求學生入學時填寫其監護人。那入學寫監護人可以寫誰的名字?本站小編將通過以下文章為您説明,一起來看看吧。
一、入學寫監護人可以寫誰的名字?
一般來説,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為其父母,沒有父母的,則由其祖父母或兄姐擔任,如果該未成年人並無親屬,則監護人可以由其所在街道或單位的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人身以及財產進行監護,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三十二條 沒有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的,監護人由民政部門擔任,也可以由具備履行監護職責條件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擔任。
二、監護人的職責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
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為目的。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並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於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監護人為法律行為。
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監護人在行使財產管理權時,得為被監護人的利益而使用或處分,但對不動產的處分,在許多國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嚴加限制的。為了防止監護人利用監護關係侵害被監護人的權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監護人不得接受被監護人的財產。有的國家在法律上還特設監護監督人,以保證監護人依法履行其職責,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利害有衝突時保護後者的權益,並設有監護法院等專門機構。
一般來説,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為其父母,沒有父母的,則由其祖父母或兄姐擔任,如果該未成年人並無親屬,則監護人可以由其所在街道或單位的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人身以及財產進行監護,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
主要監護人怎麼寫,都有哪些規定
在我國對監護人的責任和義務在法律中都較為明確,規定監護人必須對被監護人的相關法律行為進行保護。主要監護人就是我國的法定監護人證明。下面小編就主要監護人怎麼寫,都有哪些規定,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解答。一、法定主要監護人證明怎麼寫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
-
本人沒同意做監護人是否可以探望孩子?
首先需要父母雙方進行協商。畢竟,父母都應當為孩子的幸福着想,離婚不讓見孩子、不讓探望孩子可能會導致孩子缺乏父愛或母愛,疏遠了孩子與父親或母親的感情,對孩子的成長不利。如果父母可以坐下來對如何探望孩子的問題進行友好的協商,那麼不讓探望子女怎麼辦這樣的問...
-
女方放棄撫養權也不出撫養費行嗎?
一、女方放棄撫養權也不出撫養費行嗎?女方放棄撫養權也不出撫養費只要與男方協商一致就是可以的。撫養費,是指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
指定監護人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第二十九條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第三十條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第三十一條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