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孩子幾歲撫養權可以判決給女方

孩子幾歲撫養權可以判決給女方

從古到今,女性在兩性婚姻關係中一直處於較為弱勢的地位,女性在結婚以後,很多情況下為了更好的照顧孩子,不得已放棄原有的工作,選擇在家做全職的家庭主婦,長此以往,男性會逐漸佔領經濟的主導地位,女方會因此喪失很多話語權,那是不是意味着離婚以後,孩子都會被交給男方撫養呢?並不一定,事實上,在以下的幾個年齡段和情形下,孩子的撫養權都有可能會判給女方:

1.剛剛出生的不滿2週歲的幼嬰,由於這個時候孩子年齡尚小,並且也正處於哺乳期,十分需要媽媽母乳餵養,此時,孩子有更大的可能會判給女方;

2.孩子已年滿二週歲,但是女方無法再生育,而男方還有生育子女的能力,考慮到女方以後的生活,孩子有更大的可能會判給女方;

3.孩子父親長期在外工作,母親一直陪伴着孩子成長,考慮到孩子的生活習慣,孩子有更大的可能會判給女方;

4.男方與女方工作收入等撫養條件相當的情況下,若是男方為導致兩人離婚的過錯方,則孩子有更大的可能會判給女方;

5.男方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不良嗜好,例如吸毒,賭博等,孩子有更大的可能會判給女方;

6.男方與女方和平離婚,並且撫養條件相當,如果女方能夠更好的教育孩子,並且能在孩子成長道路上付出更多的時間,則孩子有更大的可能會判給女方;

7.孩子年齡已經達到了8週歲,這個時候對一些事情也具有了自我意識,要是在父母離婚的時候,徵詢孩子的意見,明確表示日後更願意跟隨母親聲明的,這樣的情況下女方獲得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也要大一些。

以上情形,女方有更多的可能得到孩子的撫養權,但是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父親與母親都是不能缺少的,即使是後來重組家庭也不一定能滿足孩子對愛的渴望,所以孩子最好能由夫妻雙方共同撫養。要是離婚夫妻協商解除婚姻關係之後,由雙方輪流撫養孩子的話,那也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