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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男方給未婚先孕的孩子撫養費嗎

可以要求男方給未婚先孕的孩子撫養費嗎

一、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給未婚先孕的孩子撫養費嗎?

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給未婚先孕的孩子撫養費。

男女雙方不到婚齡,缺乏婚姻實質構成要件,不存在婚姻關係,此孩子為非婚生子女,所以女方不會因未婚先孕而承擔法律責任,但有撫養或支付撫養費義務我國婚姻法2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既18歲)為止。所以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二、相關法律鏈接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給付,一般由雙方協商為好,協商時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我國婚姻法對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未作任何確定性的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對這一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比例。撫養費的給付辦法,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應定期給付。

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子女,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子女雖滿18週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看完文章我們知道是可以的。我國法律規定未婚先孕的孩子與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權利,我們不能對其加以危害和歧視。如果男方不想負責,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給未婚先孕的孩子撫養費,並且男方應該負擔未婚先孕的孩子的撫養費直到孩子能獨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