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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婚內撫養費怎麼舉證

在我國婚內撫養費怎麼舉證

夫妻兩個人已經共同育有孩子的情形下,就算自己的另一半對自己和這個家庭是表現出一種漠不關心的態度,但是小編相信絕大多數的親生父母親對孩子還是會表現出一種為人父母的天性的。在還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就不給孩子撫養費的這種情形還非常的少見,接下來小編要給大家介紹的內容就是,在我國婚內撫養費怎麼舉證?

一、在我國婚內撫養費怎麼舉證?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所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的存續期間,沒有誰負擔誰不負擔的説法。

離婚時或者離婚後,孩子歸你直接撫養的話,才可以索要撫養費。

1、證明身份關係的證據,如身份證、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緣關係的證據,如户口本,派出所證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養關係的證據,如收養、送養協議、收養公證、收養登記等;

4、自己生活狀況的證據;

5、被告收入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等;

6、父母是否已經死亡或父母是否無力撫養的證據,如死亡證明、殘疾證明及收入證明等;

7、收入是否顯著減少及是否影響正常生活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及現在生活狀況的證明等。

二、撫養費有何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撫養費的變更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因為,撫養費的多少是根據去年或上半年的統計數字得出,隨着經濟的發展,原定的撫養費不能滿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需要,可申請增加撫養費。如果另一方確實有給付困難,可通過協議或判決減少或免除撫養費。撫養費的減少或免除涉及子女的今後生活,所以人民法院在決定是否減免時應特別慎重。減少或免除子女的撫養費,並不意味着減輕或終止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當阻礙事由消失時,其給付義務自行恢復。

其實應該向法庭提交證明親子關係的證據,如果説孩子自從生下來以後,另一方從來就沒有支付過任何的撫養費,那麼需要有相關的證人向法庭證明這種情況。不過大多數的情況下,婚姻存續期間的收入都是共同收入的,家中的所有的開銷如果都是兩個人共同承擔的,專門主張支付婚內撫養費的這種做法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