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撫養權變更的法定程序是怎樣的

撫養權變更的法定程序是怎樣的

現實中,可能因為一些客觀原因的改變而需要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此時,需要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來變更撫養權,那到底撫養權變更的法定程序是怎樣的?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詳情。

一、撫養權變更的法定程序是怎樣的

第一種: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變更的撫養權,且變更後有利於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辦理該公證時,你們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1)、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户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證;(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第二種: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變更:(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勞動教養、被逮捕、被收監服刑或較長時間出國無法直接撫養的。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二、變更撫養權的方式

(一)協議變更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後,父母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並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只要沒有違法事項和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法律准許當事人作出協議變更。總之,在出現需要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時,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協商,通過交流達成一直意見,直接變更子女撫養權。

(二)訴訟變更

夫妻走上離婚道路,往往是各種矛盾激化導致的最終結果。因此,很多時候,讓離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氣和地談事情,並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是難上加難的事情。因此,但撫養方出現各種問題不再適合撫養孩子時,如果離婚夫妻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可以同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

關於變更子女撫養權的程序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在進行撫養權變更的時候,可以是協議變更,還可以訴訟變更。當然當事人之間能夠協議變更撫養權是最好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