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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一方不付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後一方不付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後未撫養子女的一方必須支付撫養費來給子女方,這是作為父母對子女應盡的一種責任,這也是從法律和道德方便進行規定的一種義務,如果對方拒絕支付相關撫養費的話,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法院進行強制執行的。

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一、離婚後對方不支付撫養費怎麼辦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後對方不支付撫養費怎麼辦的相關法律規定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三、子女撫養費支付的問題——撫養費如何支付

撫養費應該如何支付呢?主要有兩種: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一般來説,子女撫養費可以由雙方共同負擔,如果協商一致,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後,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四、子女撫養費支付的問題——撫養費要支付到何時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五、子女撫養費支付的問題——變更撫養費的情況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法院應予支持: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很多人在支付撫養費的時候拖拖拉拉,以沒有經濟來源作為理由,沒有經濟來源的話可以實際財物作為抵押來進行支付撫養費,如果是有經濟來源而不支付的話,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訴,由法院下達通知來進行強制執行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