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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內出軌孩子怎麼判?

夫妻一方婚內出軌孩子怎麼判?

一、哺乳期內的子女的撫養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髮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髮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後,凡是正處於用母乳餵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但現實生活中,也有許多孩子出生後,是不用母乳餵養的。對於這樣的情況,當夫妻離婚時,如何判定孩子的撫養歸屬?司法解釋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

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本條還規定:“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夫妻離婚後,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

如果當事人雙方因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協議時,法院應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妥善地作出裁決。但應注意以下問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綜上所述,關於婚內出軌孩子怎麼判的問題,還是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在一般情況下,無過錯方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更大,但法院在審理時會綜合考慮多個因素,如孩子是否處於哺乳期,年齡在2歲以下更適合隨母親生活,2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則要依據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長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