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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支付撫養費強制執行會怎樣?

沒錢支付撫養費強制執行會怎樣?

對於馬上要離婚的夫妻來説,如果有了孩子就會有撫養權歸誰的問題。而在撫養權落定之後就是支付撫養費了,因為這關係到孩子以後的生活和學習。但是沒錢支付撫養費強制執行會怎樣?本站小編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整理好了有關的介紹,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沒錢支付撫養費強制執行會怎樣?

1、可以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再等法院處理

2、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3、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 撫養費的內容及給付的方式

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範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户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三、撫養費的給付期限

一般情況下,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十八週歲。超出十八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據以上規定,子女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義務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沒錢支付可以與另一方協商,如果協商不行就只能等待法院來處理了。之後如果強制執行最壞的結果就是法院向銀行或者是信用合作社追查其的財產情況,如果還有財產就會遭到凍結處理,所以最好是及時的交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