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願意承擔監護人的有哪些?
一、其他願意承擔監護人的有哪些?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首先應當由其父母擔任,如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的,按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或者民政部門。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按照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親屬;
⑤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擔任監護責任,經有關單位同意的,出可以擔任監護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沒有上述範圍的近親屬或近親屬喪失監護能力的,有關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可以從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近親屬、朋友中指定監護人。當近親屬對於由誰擔任監護人發生爭議時,有關單位、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並從他們中間指定監護人。
4、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因故暫時無法行使監護權,可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他人承擔。受委託擔任監護人的人為委託監護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別規定之外,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仍由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承擔,但委託監護人對此確有過錯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設定專人保護其利益,監督其行為,並且管理其財產的法律制度。
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範圍和順序的監護。法定監護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綜合上面所説的,監護人就是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而對於此類人員一般是由自己的父母來進行承擔,但如果父母不在的情況下,那麼作為其它人也是可以承擔的,但前提也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同樣確保要比未成年人有利就可以撫養到孩子成年。
-
雙方都不要孩子,可以判給爺爺奶奶養嗎?
現代快節奏的生活習慣,有些父母並沒有做好為人父母的準備就已經懷孕並生下孩子。如果離婚,雙方因為一些原因都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爺爺奶奶可能會接納孩子。但是首先,因為父母對孩子都有撫養義務,就算雙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法院也會根據一些合理情況,將孩子的撫養...
-
在我國離婚後撫養費是指哪些
離婚對大多數人來説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我國對離婚雙方的相關子女進行保護。規定相關的一方進行撫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這類撫養費包括相關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相關子女成長需要的一類費用,相關子女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婚姻...
-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姐姐是第二監護人嗎?
現實生活當中,未成年人如果要用自己的錢去購買一些大件物品的話,那麼很有可能和對方簽訂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這是因為他們的行為能力是有限制的,必須要經過監護人的同意,因此很多人想了解,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姐姐是第二監護人嗎?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姐姐是第二監護人...
-
上訴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
一、上訴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