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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在校的義務有哪些?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在校的義務有哪些?

眾所周知,未成年人由於缺乏獨立生活的能力往往都需要由監護人監護至其成年。在監護人的監護過程當中,對於在校就讀的未成年人來説,父母以及監護人需要履行相關的責任以確保被監護人完成學業。那麼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在校的義務有哪些?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在校的義務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8條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這裏説的監護人,是指對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人。父母是青少年子女法定的監護人。如果父母不能履行監護義務,那麼,未成年人依靠誰生活,依靠誰照顧,誰就是監護人。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哥哥姐姐或其他成年人,都可以成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監護人的義務有兩項,一是監護,二是撫養。

監護就是要對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負責,不讓他們的權益受到侵犯。二是幫助未成年人管理財產。三是幫助未成年人解決他們自己解決不了的事情。例如,有一個不滿6歲的男孩,他的父母在一次車禍中雙雙身亡,由於他父母生前參加了人壽保險,出了事故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要求。像這麼大的事情,小孩子是辦不了的,所以,他的監護人——奶奶就幫助他找保險公司,經過交涉,這個孩子得到了應得到的賠償。在這件事中,孩子的奶奶就履行了監護人的義務。

監護人的另一個義務是撫養。未成年人從一出生到長大成人,需要吃飯、穿衣。需要上學,生了病需要去醫院……做這些事情需要花錢,這些錢應該由誰來出呢?理所當然地應該由父母或其他的監護人來承擔。如果父母以各種理由不盡撫養義務,那就是違犯了法律,未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給予支付,協商不成時,可以由 人民法院來裁決。

雖然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但是這種撫養不是無限期的。父母不能養子女一輩子,子女長大成人,參加工作,有了自己的收入,能獨立生活時,父母就不再承擔撫養義務。反過來,在父母年邁,生活困難時,子女還必須盡一份義務,贍養父母,照顧他們的生活。

綜合上文中的內容可以得出,對於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在校的義務有哪些該問題來説需要與實際的撫養條件相結合。按照法律上的相關規定,對於監護人來説需要履行的義務主要有監護以及撫養兩方面。除此之外,對於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還需要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