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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孩子撫養費如何計算

如果離婚孩子撫養費如何計算

一、如果離婚孩子撫養費如何計算

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分兩種情況:

1、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工資總額的計算,應當包括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生活補貼及其他的收入。

2、對於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其當年總收入或其所處同行業的平均收入。如農民給付的撫養費的標準一般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個體工商户、專業承包户、私營企業主的子女撫養費,應根據其經營狀況和實際利潤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要給到什麼時候

按照規定,撫養費給付期間,一般計算到子女18週歲為止。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條件和能力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在離婚涉及到子女問題的時候,當事人一定要謹慎處理,否則會對之後的親子關係造成影響。而對於沒有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在支付撫養費的時候。一般來説,應當由離婚夫妻協商約定撫養費數額,當然之後若客觀情況發生改變,也可再增加或減少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