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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不支付撫養費

什麼情況下可以不支付撫養費

從原則上來講,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是法定的,這點不會受父母關係的解除影響,也就是父母離婚或者解除了同居關係之後,仍舊是需要繼續撫養子女的親生子女,而此時一方獲得了撫養權,那另一方就要支付撫養費,不過現實中卻也有可能不支付撫養費。那麼什麼情況下可以不支付撫養費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麼情況下可以不支付撫養費

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願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

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除非給付方沒有經濟來源或者因犯罪被關押,失去了經濟能力,可以不用給撫養費,否則都是必須給付子女撫養費的。

二、撫養費數額的計算方式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三、撫養費包括那些項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雖然父母對未成年有法定的撫養義務,但如果父母的情況特殊,此時不具有撫養的能力,那麼也是允許少支付或者不支付撫養費的。具體可以不支付撫養費的情形,上文中給出了答案,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標籤:撫養費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