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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不用支付撫養費

什麼情況不用支付撫養費

父母撫養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義務,此時不區分子女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因而,如果父母離婚或者解除了同居關係的,也是要繼續撫養子女才行。但在一些情況下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卻是可以不用支付撫養費的,那究竟什麼情況不用支付撫養費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情況不用支付撫養費

根據民法典規定,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標準支付撫養費時,可以請求不付或減少原定子女撫養費給付數額:

1、一方因工資或收入減少;

2、一方因病或傷殘;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沒有經濟收入的。

如一方患病,其工資或收入,用於治病,維持自己生存,已經很困難了。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請求免除子女撫養費了。

應當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需達到使原定撫養費標準,不能給付或不能全部給付時,才能提出不付或減少給付數額的請求。如果雖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標準給付撫養費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撫養費的請求,不能獲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資很高或有鉅額收入,後來工資或收入雖有減少,但仍有足夠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撫養費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撫養費的請求,不能支持。

此外,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子女撫養費。

二、離婚不給撫養費犯罪嗎

如果父母遺棄子女,情節嚴重的,將構成遺棄罪。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説,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的一個界限。對於不給撫養費是不是構成遺棄罪,情節惡劣的就有可能構成該罪。

雖然原則上父母需要撫養子女到18週歲,但要是真的不具有撫養能力,此時也不能強人所難,就應當適當的減免撫養費數額。當然,如果本身具有撫養能力,卻不撫養子女的話,這樣的行為就是違法的。

標籤:撫養費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