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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要撫養費現在又要怎麼辦

離婚時不要撫養費現在又要怎麼辦

可以要的,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當理由需要增加撫養費的,對方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

離婚協議未約定撫養費,離婚後孩子父母可以繼續協商,形成書面意見。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去法院訴訟解決。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即使夫妻離婚的,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這個是法定義務,即使雙方沒有在離婚協議中約定,也還是要支付撫養費的。

離婚子女撫養費期限:

離婚後撫養費的給付方式可以由離婚的夫妻雙方由雙方協議確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子女撫育費可以採取以下的給付方式:

(一) 定期給付。根據父母的職業情況,撫養費原則上應定期給付。有固定收入或雖無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當收入的父母一方,應按月給付孩子的撫養費;從事農業生產或收入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給付。

(二) 一次性給付。有的情況下,撫養費也可一次性給付。例如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能力,有條件一次性給付孩子撫養費的;除此之外對於涉外、涉華僑、涉港澳台同胞的離婚案件,子女撫育費一般都做一次性給付的處理,以免日後發生執行困難。

(三) 以物折抵。特殊情況下,當事人無法以現金支付撫養費,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適用於沒有經濟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確定的撫養費數額,用屬於無經濟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財物,以相當的數額,折抵撫養費,交付撫養子女的一方。以上是實際中的幾種撫養費的給付方式,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和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

(一) 原則期限: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週歲為止。如果子女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也就是16週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視情況給付,18週歲以上就不再給付。

(二) 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

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綜上所述,不管是什麼時候,只要小孩沒有滿十八週歲的話父母都是有撫養小孩的義務的,也就是説如果一方在離婚時沒有向對方要撫養費的話到後期一樣也是可以問對方要回撫養費的,撫養費對於離婚之後的子女來説是特別重要的,而且撫養費的存在才能更好的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

標籤:離婚 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