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山東煙台離婚男方要給多少撫養費?

山東煙台離婚男方要給多少撫養費?

山東煙台的民政部門每天都會受理離婚案件,夫妻雙方離婚時,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解決好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我國的婚姻法中也對子女撫養權有明文規定,一般來説,如果子女還很小,法院會判給女方撫養,並由男方支付撫養費。那麼,山東煙台離婚男方要給多少撫養費?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下。

一、山東煙台離婚男方要給多少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主張增加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原來的撫養費標準過低等。

三、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是什麼?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綜上所述,按照最高法的有關司法解釋,撫養費應該由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承擔,金額可以按照月收入的30%確定。如果沒有固定收入,則參考當地職工月收入。至於山東煙台離婚男方要給多少撫養費,則要看男方的經濟條件和收入情況。男方收入高的話,可以適當多給些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