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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願意協助撫養孩子可以嗎?

祖父母願意協助撫養孩子可以嗎?

祖父母願意協助撫養,依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祖父母不能直接要求撫養孩子,可以協助撫養,父母沒有能力撫養孩子不願意撫養孩子的情況下,祖父母才有權撫養子女,離婚時,如果夫妻條件相當,雙方均要求撫養孩子,法院應當依照子女願意,對孩子有利的原則判定。

離婚只處理夫妻之間對孩子的撫養問題。外祖父母的意願不能寫入離婚協議,可以另外寫份協議進行説明。父母無力撫養,或者不願意撫養,外祖父母才可以撫養

《婚姻法》第36條第2、3款規定:“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那麼如果夫妻條件相當撫養權歸誰呢?(外)祖父母可以撫養孩子嗎?下文將為大家作出解答。

一、夫妻條件相當撫養權歸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如果孩子的年齡已到十週歲以上的,法院在作出判決前還會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即徵求該孩子的意見,看他願意和誰在一起生活,並以此作為判決的依據。但同時也希望能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妥善解決問題,以使孩子能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

二、(外)祖父母可以撫養孩子嗎

父母離婚時,父母雙方享有對子女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一般情況下,父母雙方均有撫養能力和條件的,子女隨父方生活或者隨母方生活都是可以的。

只要離婚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有撫養能力和條件,一般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不能直接要求撫養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僅可以要求協助進行撫養。

應當明確的是,根據上述情況將子女判給父方或者母方撫養的,並非將子女判給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撫養,最終撫養子女的仍是父方或者母方,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只是協助進行撫養。

以上便是對於“夫妻條件相當撫養權歸誰,(外)祖父母可以撫養孩子嗎”的相關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一般説來,如果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基本相同,那麼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一般還會根據《若干意見》第4條的規定來作為確定孩子的撫養權的一個優先條件。但是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是不享有孩子的撫養權的,只能是協助撫養。如果你這方面的權益受到了侵犯,建議你委託專業的婚姻方面的專家律師,以更好地保障你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祖父母願意協助撫養,夫妻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權問題應當寫在協議書上,但是祖父母協助撫養子女的意願,應當另行寫份協議進行説明,因為離婚只是處理夫妻之間的撫養問題,即使祖父母願意協助撫養子女,其子女的撫養權仍然歸父母一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