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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的小妻子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監護人的小妻子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現在都是一夫一妻制度,這個是法律規定的內容,但是生活中也存在一些重婚的行為。那麼關於監護人的小妻子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監護人的小妻子這個就涉及到重婚的內容,如果已經登記的那麼就構成重婚罪,依法對行為人進行刑事處罰。

一、監護人的小妻子的規定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於1994年12月14日在《關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覆》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發佈施行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後,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實婚姻掛上了鈎。

婚外同居關係的補償

丈夫與他人非法同居並生子,妻子可索精神損害賠償。2001年4月28日修訂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正式規定了離婚案件過錯賠償制度,由配偶中有重大過錯導致家庭關係破裂的一方在離婚時賠償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損失和財產損失。  [案情]  村民甲與村民乙經人介紹相識後於1974年登記結婚,先後生育兩個女孩。 1988年5月,甲與本村女青年丙非法同居生活,生育一男孩。甲與乙自此發生矛盾,關係惡化,自.

婚外同居補償協議的依據應與一般社會民眾認知相一致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草案第2條的前半部分包含了兩層含義:第一層意思是對婚外同居補償協議,錢款未支付的,同居一方向法院起訴要求該補償的,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層意思則是若補償錢款已支付,支付人反悔主張返還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這條解釋依據的是自然債務原理。自然債務又稱自然之債、自然債權,指沒有強制執行力的債務,履行與否法律不加干涉,全依賴於自.

監護人的小妻子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監護人小妻子,是小妻子所以涉及到重婚的內容,這樣的婚姻法律是不承認的也是不保護的,重婚是一個犯罪的行為,對於夫妻另外一方不忠的行為,應該嚴厲的處罰行為人。

標籤:監護人 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