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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

一、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是什麼

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

夫妻離婚不想要傷害孩子,最好的辦法就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夫妻雙方配合辦理離婚手續,協商財產分配,對孩子撫養權問題達成一致共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若是夫妻協商不成鬧至對簿公堂局面的,或多或少都會對孩子造成傷害。

二、離婚協議中應當具有哪些內容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1、明確法律關於子女撫養問題的規定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哺乳期內至2週歲前撫養權歸女方以及父母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等。在有關法律規定方面取得一致後繼續往下談。

2、充分理解對方關於孩子撫養問題的心態

切忌盲目溝通,有道是“侃侃而談,無所事事”。先摸清對方關於孩子撫養問題的基本態度:是否有談判的餘地,有多大餘地,是否在利用孩子問題要求更多財產份額等。

3、撫養費問題

撫養費是焦點問題之一,一是撫養費數額的確定,一是撫養費支付問題。數額的確定相對比較容易,一般為收入的20%-30%;但是,支付問題往往很難達成一致,接受方主張一次性付清,付出方要求按月或者按年支付。

4、探望權的問題

這個問題一般不會太麻煩,畢竟,父母雙方都希望孩子有正常的父愛和母愛。但是,關於探望的時間、地點以及送回孩子的時間必須規定清楚,以免後患。

5、大額開支問題

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開支具有不可預知性,所以,數額往往無法確定;數額巨大,可能超過承受能力;發生時間可能在孩子18週歲以後。所以,建議在談判時注意明確上述關鍵點。

綜上所述,所有離婚方式中最不傷害孩子的應當屬於,夫妻雙方根據合意簽訂離婚協議,前往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的協議離婚,其中離婚協議應列明關於子女撫養權、撫養費、探望權以及大額開支的內容等等。

標籤: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