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兩歲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一、夫妻離婚時兩歲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變更撫養權的條件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撫養費的標準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法院在判定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上,優先考慮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或者可以給予孩子更好生活的一方。離婚夫妻往往會因為孩子撫養權的問題產生矛盾,因此想要簡單解決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還是需要法律給予判定。
無論是採取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的方式,只要是夫妻雙方在最後需要離婚的,都是需要對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以及孩子撫養權進行確定的。
-
行使探視權可以接走孩子短期居住嗎?
夫妻雙方離婚時,如果生育有子女的,離婚時就會確定一個子女的直接撫養人,而美元撫養權的一方則擁有探視權,定期探望子女。但是有時探視的一方在探視的時候可能因為捨不得孩子想要接走孩子短期內共同生活。是否可以這樣還得考慮直接撫養人的利益。雖然法律上並沒有規...
-
離婚協議撫養權能改嗎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擁有的一項人身權利,生活中常見的撫養權問題就是離婚涉及的子女撫養權。那麼離婚協議裏的撫養權是否能修改呢?在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裏,對這一點是允許的。子女撫養權確定時,有一點比較重要,就是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該撫養權的判定,是否有利...
-
收養的關係如何解除撫養關係
1、收養關係解除條件。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的行為;送養人行使對養父母子女關係解除權的;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的。2、收養關係解除的程序和方式。收養人與送養人或...
-
降低撫養費反訴怎麼寫,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降低撫養費反訴怎麼寫,需要滿足什麼條件?書寫降低撫養費反訴書需要滿足的條件為:反訴不屬於其他法院專屬管轄,如果反訴屬於其他法院專屬管轄的,審理本訴的法院因為無權管轄,則反訴不得與本訴合併審理;反訴能夠與本訴適用同一程序;反訴請求與本訴請求互不相容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