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誰提出離婚和兩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有關係嗎?

一、誰提出離婚和兩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有關係嗎?

誰提出離婚和兩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有關係嗎?

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和誰主動提出離婚沒有多大關係。通常,夫妻離婚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先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爭取孩子撫養權,就要能夠證明自己撫養孩子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由此可見,即使是主動提出離婚的一方,也是可能獲得孩子撫養權的。

二、離婚孩子撫養權歸屬的規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需要明確的是,並不是説主動提出離婚的一方,在財產分割、爭奪孩子撫養權上就吃虧一些。不管是財產方面還是子女撫養權方面,首先還是會由離婚夫妻協商處理,在不能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官結合實際的情況作出相應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