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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離婚後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可以在離婚後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一、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權?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二、如何變更撫養權?

那麼,到底如何變更撫養權呢?孩子撫養的變更,有兩種形式:

一是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 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變更。應當注意的是,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雙方 對此不能達成協議時,應另行起訴。這是因為,這一在新情況下提出的訴訟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的離婚問題和夫妻財產的處理問題,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 之時不存在(或已解決)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

因此,它不是原離婚案件訴訟程序的繼續,也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錯誤的糾正,所 以,應當作為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另外,依據《民訴320點意見》,變更撫養權、監護權的訴訟(變更之訴)管轄為,第10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4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在離婚後想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如果通過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需要具備以上幾個可以變更撫養權的情況之一,如有其他法律認可的證據和材料同樣可以提起訴訟。當然,夫妻雙方也可以先協商,看能否通過協議變更孩子撫養權。

在近幾年中,社會中選擇離婚的夫妻也是越來越多,那麼雙方也經常會因為對婚前財產分配和對子女撫養權分配問題上產生糾紛,在這裏也是提醒各位在發生糾紛後,儘量選擇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如果協商無果,必要時也可以通過訴訟等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