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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離婚後孩子户口該怎麼處理?

一、夫妻離婚後孩子户口該怎麼處理?

如果夫妻離婚後孩子户口該怎麼處理?

(一)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户口就跟誰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户口的遷移;

(三) 如果小孩滿18週歲,可由自己辦理户口的遷移;

(四) 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户,持身份證、户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户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户遷移手續。

二、離婚後孩子户口如何遷出

(一) 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是:

1、 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2、 孩子已上户口,要辦理户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證、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户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户籍所在地辦理户口;

4、 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 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户籍遷移證》;

6、 遷移證到入户的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二) 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需要準備的材料是:

1、 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 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遷入地辦理準遷證明;

3、 持準遷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準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離婚之後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雙方當事人是可以進行協商的,如果説協商不成都想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或者都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那麼就由人民法院來進行判決,判決撫養權的歸屬之後,孩子的户口問題也是需要隨之解決的,也就是將孩子的户口遷入到跟隨其一起生活的一方户口所在地。

標籤:夫妻 户口 離婚